处理意见 |
王利方同志:
您好!针对您于10月7日关于土地确权的投诉,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当即责成和一村两委干部针对投诉内容进行核实。经调查核实,情况如下:
一、和一村两委干部按照确权办提供的名单逐户通知,没有遗漏任何一户;
二、前后三次签名,和一村都能通知到位,您本人只参加了第一次确权签名,您第二次委托您嫂子代为签名,您嫂子发现您的父亲王要君仍在您户内,所以您嫂子打电话给王要君,要求王要君落户到您哥哥王汉群户内。
三、第三次签名,您委托王要君代为签名,由于双方沟通不够充分,王要君将您整户的水田都过户到王汉群户中。
四、您在第二轮土地承包合同的面积是两块地共0.36亩,此次确权核实两块地共0.4亩,不存在投诉中提到的“少分4.5分土地”的情况。
五、第三次签名后,您以电话、短信的方式与和一村委书记沟通联系,和一村委书记明确告知需要您本人及您的兄弟姐妹一起回来共同协商解决,但直至今日您及您的兄弟姐妹都没能前来共同解决问题。
综上所述,此次纠纷属于您家庭内部沟通不够充分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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