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信息
咨询人 刘奇奇
类型 咨询 来信时间 2018-03-23
标题 退伍军人复员后自主就业有什么补助和优惠政策
内容 本人退伍复员后回到家乡自己开店经营,要办什么证?政府有什么优惠政策、有没有补贴补助?
回复信息
回复类型 受理
处理部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处理时间 2018-04-02
处理意见 军转干部、复退军人在本市领取工商营业执照(3年内)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手续,本人为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可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 5000 元;正常经营1年以上,补贴租用经营场地费每年最高4000元,补贴期限累计不超过3年,租金补贴直接补助到所创办企业。具体申请流程为:广东省就业创业专项资金补贴申报平台在线申请后,上交相关纸质材料到兴宁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就业指导股。地址:曙光路就业大厦三楼。联系电话:332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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