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贫办函[2011]9号)关于下发《催报2010年年度报表》的紧急通知

时间:2014/11/01 00:00:00

来源:广东省扶贫办

浏览次数:923

广东省扶贫开发局办公室


粤贫办函[2011]9号

 

关于下发《催报2010年年度报表》的紧急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扶贫办(协作办、对口办)、顺德区扶贫办、各定点帮扶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建立健全扶贫开发信息管理系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粤贫办〔2009〕64号、粤贫办〔2009〕68号)要求,各单位于12月31日前在扶贫系统中上报2010年年度报表。截止至目前,仍有部分单位未在系统中上报报表。为做好年度总结工作,向省委省政府准确上报各单位2010年帮扶工作情况,请尚未填报2010年年度报表(含审核不通过)的有关单位于1月14日24时前在扶贫信息系统中上报(甲元表由县扶贫办上报,乙元表由帮扶单位上报,甲乙表数据必须一致才算有效数据,对此,各级扶贫办严把填报质量关,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审核上报工作),各市扶贫办于1月17日17时前将甲元汇总表、乙元汇总表盖章后邮寄省扶贫办。切勿延误。专此。

 

  分时间段安排如下:

  1、1月11日8:00 - 12日12:00

    各帮扶单位与县扶贫办、村委会校对甲乙表数据是否一致

  2、1月12日12:00 - 1月12日24:00

    湛江(355)、汕尾(249)、惠州(74)

  3、1月12日24:00 - 1月13日12:00

    揭阳(328)、茂名(240)、云浮(87)

  4、1月13日12:00 - 1月13日24:00

    河源(318)、清远(302)、汕头(59)

  5、1月13日24:00 - 1月14日12:00

    韶关(355)、肇庆(186)、阳江(170)

  6、1月14日12:00 - 1月14日24:00

    梅州(551)、潮州(110)、恩平(25)

 

                    广东省扶贫办

               二○一一年一月十一日


兴宁惠民微信公众号

轻松扫一扫订阅动态

随时随地查阅惠民信息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