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06/02 00:00:00
来源:兴宁市残疾人联合会浏览次数:929
兴宁市残疾人联合会
兴残联字〔2015〕10号
关于做好我市2015年度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残联: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残联、省财政厅近日印发的《2015年实施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的工作方案》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按照上级要求,切实做好我市今年残疾人生活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两项补贴”的发放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镇(街)残联依据市残联提供的(即3月20日至5月31日)办理残疾人证名单中,查找统计符合享受低保或低保户家庭成员里的残疾人,6月20日前完成审核汇总后名单上报到市残联。
二、市残联根据各镇(街)符合享受生活津贴和重度护理补贴的残疾人名单电子邮件发送至各镇(街),请按照表格内容认真、准确填写享受对象的邮政银行账号,切勿出错,以免拖延发放时间。
三、各镇(街)残联要以村(居委)为单位做好享受“两项补贴”对象名单的审核、公示工作,提供公示张贴照片。今年新增加的享受对象要填写《广东省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申请审批表》或《广东省残疾人生活津贴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村(居委)和镇(街)两级要签审加盖公章,连同申请人的残疾人证、户口本、身份证和邮政银行账号复印件完整装订,报送市残联。
四、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工作,是列入省和我市十项民生实事,“提高底线民生保障水平”的重要内容。请各镇(街)高度重视,按照要求认真做好落实,确保我市“两项补贴”发放工作准确、安全、依时完成。
附:1、各镇(街)2015年生活津贴人员名单
2、各镇(街)2015年重度护理补贴人员名单
兴宁市残疾人联合会
2015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