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部分计划生育部分家庭奖励办理流程图

时间:2018/01/09 19:11:57

来源:兴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浏览次数:502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部分家庭奖励办理流程图.png  


备注:

1、夫妻双方户籍不在同一县(市、区)镇(街道)的,分别向各自户籍所在地提出申请。

2、财政专款到账后二十个工作日内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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