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1/30 00:00:00
来源:兴宁市农业局浏览次数:144
根据《兴宁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规定,市重大气象灾害应急领导小组在2018年1月28日8时37分启动气象灾害(寒冷)III级应急响应。受强冷空气影响,我市1月28日至2月1日维持低温阴雨寒冷天气,日平均气温下降6-8度,将有5度以下低温和冰冻,高海拔山区最低气温可降至零下1度,并伴有冰冻;2日起开始转为晴冷天气,早晚寒冷,有霜(冰)冻。
为进一步做好防寒防冻工作,切实把灾害损失降到最低限度,我局组织种植业、市场信息股、世行办、水产股、水产站、经管股、经组股、土肥站、种子站、“菜篮子”办公室等相关业务股室,深入我市20个镇(街)田间一线抓好防寒防冻技术指导工作,并要求相关农业企业和种养农户做好防寒保暖,有针对性地做好越冬作物、热带果树、蔬菜、畜牧、水产养殖业的防寒保护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