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森林防火区违法用火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印发执行

时间:2018/02/24 00:00:00

来源:兴宁市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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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森林火灾隐患,预防火灾事故,积极鼓励、引导人民群众举报市域森林防火区内的违法用火行为,充分发挥社会舆论和群众监督作用,经梅州市人民政府同意,梅州市林业局印发了《梅州市森林防火区违法用火行为举报奖励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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