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惠民资金
基层公开
小型工程项目
办理流程
网上信访
查询指引
兴宁文化
网上信访
咨询信箱
投诉信箱
举报信箱
咨询处理
结果查询
扫黑除恶
咨询信息
咨询人
小曾
类型
咨询
来信时间
2014-11-01
标题
独生子女证的办理
内容
我本人城镇户口,现在已经三十多岁了,我父母还生了一个,后来病死了。但父母的户口本上只有我一个小孩。我父母也没有办我的独生子女证,现在我自己的第一个小孩已经四岁了,老婆是单位里面的,也已经领了我儿子的独生子女光荣证了。现在我们夫妻想再生一个小孩,请问我这样的条件,还可以再去补办独生子女证吗?
回复信息
回复类型
受理
处理部门
卫生健康局
处理时间
2014-11-01
处理意见
小曾: 请本人带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小孩独生子女证、计育服务证到户籍所在在地申请。 兴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4年10月27日
回复满意评估
是否详细回复
是
否
回复是否满意
是
否
咨询人手机号码
验证码
返 回
兴宁市人民政府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
主办单位:兴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兴宁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技术支持: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 Email:xnjwxjs@163.com
兴宁惠民微信公众号
轻松扫一扫订阅动态
随时随地查阅惠民信息
关闭
返回
手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