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信息
咨询人 朱清麟
类型 咨询 来信时间 2015-05-26
标题 农村低保户住房改造款 为何没有我家的份。
内容 尊敬的领导你好,朱清麟,男,60岁,是刁坊镇红光村英顺屋村民,家庭人口4人,仅有住房1间,而且破旧,属低保户家庭。于2011年10月18日向村委会申请建房并报国土所,有国土局盖章批条, 1、土地使用证一直未批下来,也多次去镇上询问土地使用证何时能批下来,一直杳无音讯,没有下文。 2、我家是低保户家庭,且有一个患有经神病症者的家庭,我本人已有60岁,完全再没能力可以挣钱,我家爱人属农民,根本没有任何经济收入来源。 为何当年一起建房的人家拿了建房补贴,人家家庭还没有我家条件过的辛苦,不是低保户,人家一家4口均身体健康健全,且没有精神患者,都有能力赚钱,同样都是属于申请的建房地属耕地, 我在惠民信息平台看到,2012年红光村共有 7户人家,拿了建房补贴,且 还看到有一户人的房已经做了十多年历史的房屋,不是当年建房的才能拿吗?凭什么人家也拿了补助金?为何我家没有补贴。屋主:朱清麟,联系电话:13******,望有个明确答复,谢谢。
回复信息
回复类型 受理
处理部门 处理时间 2015-05-29
处理意见 朱清麟: 你好,现就你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1、关于土地使用证问题,应向国土部门查询。2、2012年红光村农村低收入住房改造对象,是由低收入住房困难户申请,经村委摸底、研究,筛选出吴海、曾巧巾、张小红、朱国粦等4户最困难的为2012年农村低收入住房改造对象,并经过申请、上报、各级验收合格,公示后才给予补助的。 兴宁市扶贫开发局 2015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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