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信息
咨询人 蔡娟香
类型 咨询 来信时间 2015-06-29
标题 兴宁坭陂王村双到扶贫说要有房产证提交才能申请通过
内容 您好: 我需要咨询下关于双到扶贫政策,2015.6.29号村干部通知说要在2015.7.3号需要提交房产证本交到坭陂扶贫办审核,通过后的才能领到补贴? 我需要确定的是:生活在农村,买的房子在坭陂镇上,只有合同,办不了房产证,就不能通过了吗?试问如果扶贫政策是需要有房产证的话,如果农民有全款去买有房产证的房子,还需要补贴吗?我需要知道是否是一定要有房产证才能拿到补贴?是否有这一条规定,很多都没有明确的条文?屋主:蔡娟香,联系电话:15******,望有个明确答复,谢谢。
回复信息
回复类型 受理
处理部门 处理时间 2015-08-04
处理意见 蔡娟香: 你好,感谢你对惠民平台的关心。由于网络系统的原因,我局8月3日才获悉你的咨询。现答复如下: 王村不是本轮的扶贫“双到”村,不享受扶贫“双到”帮扶政策。王村是2010年由镇、村上报并经省确认的“两不具备”搬迁村庄,村民(农业户口)可享受“两不具备”搬迁补助政策。搬迁的具体政策要求是这样的,1.时间:2012年至2015年;2.方式:自己建房或购房;3.原则:村民自愿搬迁,不搞强制搬迁,搬迁建(购)房资金以村民自筹为主,政府补助为辅。 搬迁实施程序:村民自愿向所在村委提出搬迁申请并签名确认,村委向村民公示,公示无异议后逐级上报至省,省审核批准后实施建(购)房搬迁,当年申报,当年完成搬迁,建(购)房后由镇组织验收组验收合格后每户给予3万元省级补助,不合格的不给予补助并取消搬迁资格。验收标准:①建房搬迁为房屋主体建好一层为合格;②购房搬迁为提供当年合法的购房证明,一是房产证(登记日期必须在申报搬迁年份内),二是购房发票(开票日期必须在申报搬迁年份内)和购房合同,提供其中之一即可,不能提供上述一方面合法证明的小产权房或不合法的房产不能给予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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