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信息
咨询人 何添龙
类型 咨询 来信时间 2016-03-10
标题 低保及残疾补贴金
内容 尊敬的领导您好,我是参战复退军人,回乡后为了民政事业,失去肢体残疾人,为什么我没有低保,及残疾补助金,而村里90%好手好脚全家都是劳动力的家庭,都是低保户,我想这里面一定有问题,我为国家为社会贡献了一生,为什么惠民政策,惠及不到老而残疾的我。
回复信息
回复类型 受理
处理部门 残疾人联合会 处理时间 2016-03-14
处理意见 答复: 一、只要符合最低生活保障申领条件,不论残疾与否,都可向户口所在地的村(居委)、镇(街道)民政提出申请。你身患残疾,如果符合条件,可按程序申请低保。 二、按《广东省残疾人生活津贴制度实施办法》和《广东省残疾人重度护理补贴制度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残疾人生活津贴的补贴对象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范围的各类残疾人,具有本市户籍,且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补贴对象为:具有本市户籍,且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一、二级重度残疾人或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的一、二、三、四级重度残疾军人。符合上述条件的残疾人可以向当地镇(街)残联提出申请领取补贴。 兴宁市残疾人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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