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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信息
咨询人
陈辉云
类型
咨询
来信时间
2016-04-13
标题
深圳公积金是否可以在兴宁买房贷款
内容
深圳公积金是否可以在兴宁买房贷款?
回复信息
回复类型
受理
处理部门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处理时间
2016-04-22
处理意见
陈先生: 您好!据梅市公积金委【20I6】3号文中第(二)条进一步规范异地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省内异地缴存职工申请贷款每户最高限额为20万元,且最高不超过缴存职工(含配偶)账户保留佘额的15倍,具体贷款额度根据所购房屋总价、职工缴存工资基数、缴存账户保留佘额及征信情况等因素核定。(备注:夫妻双方中有一方的户籍是梅州户籍的)。 梅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兴宁市经办业务分理处 2016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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