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信息
咨询人 廖志平
类型 咨询 来信时间 2017-05-09
标题 梅华路民新候车亭被违规建房占用
内容 领导干部好丶希望在梅华路696线民新段候车亭被一村干部违规建房占用大半丶早期投诉很多次丶新圩国土局回应;属困难户丶丶属以前的村干部同意的丶难道能建二百多平米楼房丶还是困难户丶难道建房由村干部说了算吗、、当然详细情况也不是完全明白丶希望主导干部调查清楚丶是违规建房丶还是占用公路设施丶禾坪都是公路部门征收了几家的房屋丶自留地丶猪舍丶难道国家征收村民土地来给他建房吗、希领导干部彻查丶谢谢;
回复信息
回复类型 受理
处理部门 自然资源局 处理时间 2017-05-31
处理意见 关于反映新圩镇民新村刘排刘国云、刘远新违规建房侵占他人土地的情况回复 廖志平 : 你好,你反映“梅华路民新候车亭被违规建房占用” 来信及相关材料收悉,我局立即组织新圩国土资源所进行调查了解,现将调查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反映的基本情况 经调查,你反映的建房户属新圩镇民新村刘排村民刘国云、刘远新兄弟(其中刘国云属民新村委会干部,刘远新属民新村贫困户)。 2012年,由于两兄弟老屋已倒塌,人口较多,家庭住房困难,在新圩镇民新村刘屋排梅华线侧占用林地兴建住宅,现已建成一栋占地面积约220平方米砖混楼房(含1986年期间已砌好墙基管理区批准用地120平方米),反映人的几次信访反映的进行非法建设竹林地在刘国云、刘远新建房用地的范围外,未发现有非农建设情况。 二、处理情况 1、鉴于上述情况,我局要求新圩镇政府做好此次信访人反映问题的解释工作,妥善解决好群众的矛盾纠纷; 2、对民新村刘排村民刘国云、刘远新兄弟兴建房屋的用地加强巡查管控,防止出现非农建设用地扩大的情况。同时,依法依规完善民新村村民刘国云、刘远新兄弟兴建房屋的用地手续。 兴宁市国土资源局 2016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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