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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信息
咨询人
刘捍中
类型
咨询
来信时间
2017-04-27
标题
关于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欠费问题
内容
兴宁市教育局领导: 你好!我是兴宁市叶塘中学的一名教师,于1996年参加工作,于1996年8月至2011年8月在兴宁市叶南中学从事教学工作。原叶南中学的教职工的养老保险是从1996年10月开始缴费的,从此大家一直按着要求按时缴费。但是在2007年4月至7月的个人缴交的医疗保险费被学校挪用,当时的校长是刘柏春(现华侨中学的副校长)。由于缴费被挪用,一直没有补交,导致现在许多老师的社保退费办理不了。请问,这种问题该怎么解决?谢谢!此致 敬礼! 2017年4月27日
回复信息
回复类型
受理
处理部门
教育局
处理时间
2017-05-18
处理意见
你好,已经通知你所在学校,此类费由所在学校负担。 兴宁市教育局 2017-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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