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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信息
咨询人
罗女士
类型
咨询
来信时间
2017-11-20
标题
超生罚款
内容
计生局领导: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有关超生罚款的问题,因为我第一胎是男孩,2012年又生了一个女孩,当时已经交了8000元的罚款入户口,现在想把户口迁到东莞,目前国家政策已放开二胎,那么我的超生罚款还需再交吗?如果要交多少?我和老公都是农村户口的。收到信息,请回复,谢谢!
回复信息
回复类型
受理
处理部门
卫生健康局
处理时间
2017-11-20
处理意见
罗女士: 您好!按照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则,对已经作出处理的不再改变,对于在新条例实施前的超生二孩,我市暂缓征收社会抚养费。
回复满意评估
是否详细回复
是
否
回复是否满意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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