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惠民资金
基层公开
小型工程项目
办理流程
网上信访
查询指引
兴宁文化
网上信访
咨询信箱
投诉信箱
举报信箱
咨询处理
结果查询
扫黑除恶
咨询信息
咨询人
李永浩
类型
咨询
来信时间
2019-03-20
标题
要求拆危房重建
内容
本人一家6口现居住百年老屋3间(土砖瓦盖房),不符合现人口居住条件,现申请拆除老屋重建!盼来人来电了解!
回复信息
回复类型
受理
处理部门
自然资源局
处理时间
2019-04-02
处理意见
李永浩公民: 你咨询有关拆除老屋重建问题,答复如下: 农村居民申请宅基地建房,申请人必须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农业户口农民)、符合一户一宅条件、申请使用的土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镇规划,不得占用耕地,拟建房用地地类准确、界址清楚、权属无争议。 你申请拆除老屋重建的用地位于城市规划区内,请到福兴街道办事处规划管理部门咨询。 2019年4月2日
回复满意评估
是否详细回复
是
否
回复是否满意
是
否
咨询人手机号码
验证码
返 回
兴宁市人民政府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
主办单位:兴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兴宁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技术支持: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 Email:xnjwxjs@163.com
兴宁惠民微信公众号
轻松扫一扫订阅动态
随时随地查阅惠民信息
关闭
返回
手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