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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信息
咨询人
刘子军
类型
咨询
来信时间
2020-12-12
标题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标准
内容
关于(兴宁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界定指导意见第17条、因读书户口迁出本村的,因政策原因,户口转不回来落户居委的,可以直接认定为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我有亲戚是读大学出去的没有工作符合第17条,村委不给认定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问该不该给认定。谢谢!
回复信息
回复类型
受理
处理部门
农业农村局
处理时间
2020-12-18
处理意见
如果大学毕业,没有工作,户口迁回本镇居委的,应注该界定为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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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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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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