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意见 |
您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已领取待遇人员需要每年认证一次,逾期(距上一次认证超过12个月)未认证将暂停待遇发放,待参保人申请恢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后再补发暂停的待遇。
可通过以下途径恢复待遇发放:
1、参保人本人携带身份证到社保经办机构前台申请;
2、通过粤省事微信小程序办理恢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申请,具体方法:登录粤省事微信小程序→社保→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恢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申请→开始办理;
3、可由家属携带参保人本人身份证、参保人手持当月报纸或挂历照片(A4纸打印)到社保经办机构前台申请。
咨询电话0753—3265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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