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惠民资金
基层公开
小型工程项目
办理流程
网上信访
查询指引
兴宁文化
网上信访
咨询信箱
投诉信箱
举报信箱
咨询处理
结果查询
扫黑除恶
咨询信息
咨询人
胡瑜
类型
咨询
来信时间
2023-03-11
标题
低保+医保+四级残疾证报销比例和流程
内容
您好,我想问下低保+本地医保+四级残疾证报销比例和流程,在医院报销后是不是还可以到民政局低保救助申请报销?
回复信息
回复类型
受理
处理部门
民政局
处理时间
2023-03-13
处理意见
医保报销非本部门业务,请咨询医保局,电话:3257220。关于报销后到民政局申请救助的问题,请到当地户口所在地镇民政办咨询!
回复满意评估
是否详细回复
是
否
回复是否满意
是
否
咨询人手机号码
验证码
返 回
兴宁市人民政府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
主办单位:兴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兴宁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技术支持: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 Email:xnjwxjs@163.com
兴宁惠民微信公众号
轻松扫一扫订阅动态
随时随地查阅惠民信息
关闭
返回
手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