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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违法人:黄陂镇联丰村寻根路陈建英水田建房 违法地址:黄陂镇联丰村寻根路陈建英水田违法建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八十三条 ,第七四条,第七五条等。依照本法规定,责令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必须立即停止施工,自行拆除继续施工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有权制止。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对责令限期拆除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满不起诉又不自行拆除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费用由违法者承担。 执法人员是谁?执法人员拍照片?执法人员开责令内容是什么?否则去市国土,省国土等投诉。对于土地违法,违规操作问题。严重影响农民土地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占用可耕地建房违法。必须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