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指南
  • 举报范围
  • 纪检机关的受理范围
  • 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受理群众对党员、党组织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和其他败坏党风行为的检举、控告;党员、党组织对所受党纪处分不服或纪委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其他涉及党纪党风的问题。
  • 监察机关的受理范围
  • 行政监察机关受理对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控告、检举;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任命的其他人员不服主管行政给予行政处分决定的申诉,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由监察机关受理的申诉。 在群众来信来访和举报电话中,有些内容涉及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批评、建议,或者反映有关纪检监察工作方面的一些问题。《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虽然对此没有任职出具体的规定,但在实际工作中,把这部分内容的来信来访和举报电话也列入受理范围。
  • 注意事项
  • 1、书写工整、字迹清楚。写信人自己不会写或写不好时,可以找人代写,有条件的最好打印。这是信访工作人员搞清楚信中反映问题的基础。
  • 2、反映问题应事实求是,不夸大,也不缩小。语言表达要简捷清楚,让人看了一目了然,一页纸能写明白的,绝不用两页。这样既节约写信人的成本,也节约工作人员的时间。
  • 3、反映问题或提出意见和建议提倡一信一事,就是一封信只反映一个问题或一类问题,且这些问题应属于纪检监察部门的受理范围,涉及法律方面的问题应直接向司法机关反映。这样便于来信的办理和问题的处理。
  • 4、一定要写清楚联系地址和联系人,有电话的,最好留下联系电话,有工作单位的,应写清楚本单位和上级主管单位名称。这样有利于工作人员进一步了解情况,同时也便于反馈问题的处理结果。
  • 5、提倡充分利用网络,通过电子邮件反映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这样可以节约大量人力物力,提高办事效率,增强保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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