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惠民资金
基层公开
小型工程项目
办理流程
网上信访
查询指引
兴宁文化
xn_政策法规
政策解读
政策依据
国家法规条例
省法规条例
市法规条例
发布机构: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发文日期:
2018-02-24
主题分类:
文 号:
粤财教【2013】362号
名 称:
《关于调整我省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标准的通知》
兴宁市人民政府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
主办单位:兴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兴宁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技术支持: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 Email:xnjwxjs@163.com
兴宁惠民微信公众号
轻松扫一扫订阅动态
随时随地查阅惠民信息
关闭
返回
手机版